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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经》· 上经 · 第 16 篇

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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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本
中文维基文库《周易》六十四卦页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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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豫卦,修订版本 106457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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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:利建侯行師。

初六:鳴豫,凶。

六二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
六三:盱豫,悔。遲有悔。

九四: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。朋盍。

六五:貞疾,恆不死。

上六:冥豫,成有渝,无咎。

彖曰:

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,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;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豫之時義大矣哉!

象曰:

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
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

不終日,貞吉;以中正也。

盱豫有悔,位不當也。

由豫,大有得;志大行也。

六五貞疾,乘剛也。恆不死,中未亡也。

冥豫在上,何可長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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