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籍经典原文篇章目录 · 文献来源

《易经》· 下经 · 第 50 篇

鼎

正文已通过来源、权利与内容合规审核。

底本
中文维基文库《周易》六十四卦页面
出处
《周易》鼎卦,修订版本 10647086
审校
本站来源与文本结构校验(2026-10-21)
查看来源

鼎:元吉,亨。

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
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虧悔,終吉。

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渥,凶。

六五:鼎黃耳金鉉,利貞。

上九: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。

彖曰:

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

象曰:

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

鼎有實,慎所之也。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

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

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

鼎黃耳,中以為實也。

玉鉉在上,剛柔節也。

古籍原文属于公有领域;本页文字转录自中文维基文库,并按知识共享署名—相同方式共享 4.0 协议保留来源与修订版本信息。 CC BY-SA 4.0